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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细则发布 作者:辜王景 日期: 2007-8-29 13:35:00 来源:中华工商时报 关键字:农产品
国家发改委、商务部今天发布公告,持有2007年小麦、玉米、稻谷及大米、食糖、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,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,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,均应在9月15日前交还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,由国家发改委、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。 两部门今天联合发布《2007年粮食、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、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》、《200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》,指出最终用户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额,在分配2008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按比例相应扣减。 据了解,对于上述商品2007年进口关税配额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,以及符合公告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前分配时未申请2007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,可以向所在地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)发展改革委、商务厅(外经贸厅)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。 责任编辑:flora 郑重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金融衍生品在线无关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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